目前國際廣泛公認的診斷標準為 Rome IV 定義,按症狀延續時間(6個月)、最近有無發作(3個月內)、頻率(每週至少一天以上)、症狀性質描述(與排便相關性、排便頻率改變、排便型態改變)作為判斷準則。
腸易激綜合症檢查
患者在開始藥物療程前應先進行大腸內視鏡(大腸鏡)檢查。 內視鏡檢查是確認腸易激綜合症的其中一個方法。由於腹部病徵亦可能源自下消化道的嚴重疾病,如大腸癌、腸臟慢性發炎(如克隆氏症)等,內視鏡檢查則能夠排除這些嚴重疾病的可能性。若檢查結果正常,患者便有很大機會患上腸易激綜合症。
腸易激綜合症的分類
根據2006年美國腸胃科學會羅馬三診斷標準(Rome III criteria),此症可分為4種類型,患者亦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類型。
- 肚瀉型(IBS-D):大部份時間的大便都呈糊狀或水狀,卻絕少有大便過硬的情況。
- 便秘型(IBS-C):大部份時間的大便過硬或太乾,卻絕少有大便稀爛的情況。
- 混合型(IBS-M):有時大便稀爛,亦有時會過硬。兩者可能交替出現。
- 無法分類型(IBS-U):大便大致正常,甚少出現大便過硬或稀爛的情況。
腸易激綜合症的治療
腸易激綜合症無法被治癒,目前的療法都用於改善症狀。目前的療法有:改變飲食、藥物治療、使用益生菌及心理治療。臨床上主要採用解痙、止痛、通便、止瀉、抗炎、促進胃腸動力、調節腸道菌群等治療方式。現時所處方的藥物皆是以針對個別症狀為主,例如當患者有腹痛和肚瀉時,醫生會處方止肚痛及止瀉藥等。因此,同是「腸易激綜合症」的患者,獲醫生的處方可能不同。
治療「腸易激綜合症」的藥物主要是以針對個別症狀為主,大致上可分為以下幾類:
- 腸胃抽搐藥(Antispasmodic):減少腸藏的強力抽搐活動,適合腹痛或會「腸抽筋」的患者。
- 止瀉藥(Antidiarrheal):減慢腸藏蠕動,預防肚瀉。此藥適合經常肚瀉,或因需要經常上厠所而影響日常生活之患者服用。
- 瀉藥(Laxative):促進腸藏蠕動,令大便更易排出,適合便秘患者。
如腸易激綜合症症狀是因為精神緊張、生活作息紊亂所引起,建議應該避免暴食、吸煙、過量飲酒等等,以期能導正規律的正常生活。